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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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综合新闻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宝库,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张家街屯,面积:24.85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字第 92234号,由子女孙晴继承该房屋,配偶刘淑清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孙晴,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周爱霞,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五委五组,建筑面积:56.0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 0062880号。由子女马秀娟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永堂,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七委一组,建筑面积:30.7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4865 号。由子女张继民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继承公告

申请人:杜春峰 对坐落于梨树县孤家子镇两家子村三组的不动产(吉房执梨乡房执字第71号)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用途:住宅,面积63平方米。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136500

联系电话:0434-5252018,5252002 梨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0日

公告

本人郑秀洁,申请坐落繁荣街人民路(国土资源门市)北至南第8门,用途商业,建筑面积148.61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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