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树仁 报道 今年以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拓宽渠道、完善衔接机制,推动司法救助基金效用最大化,使“民心工程”更加温暖民心。
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是国家对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的适当经济资助,既能发挥“救急救困”的作用,又能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
按照省、市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联合辽源市慈善总会,共同签订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同时成立市级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开启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救助的工作模式。随后,法、检两院积极指导各县(区)法院、检察院与慈善会分别建立救助机制,实现辽源地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覆盖。
为凝聚社会力量,传递司法温暖,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新型救助机制,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着力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出慈善捐赠倡议书,收到来自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的捐赠。
通过省、市法院联动,解决了部分群众在寻求司法救助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把好事办好”的理念,为辽源地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