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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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产业亮点

遗失公告

梅河口俪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1MA14W8QQ7A,法人:李庚,经营场所:吉林省梅河口市电商产业园二楼209室(康美大道517-57号),许可证编号:JY12225000145001,发证日期:2020年4月27日,有效期至2025年4月26日,声明作废。

公告

原产权人:黄克明,房屋坐落:梅河口市海龙镇胜利街二委十七组,房屋所有权证号:004250,面积:30.17平方米,结构:砖木,用途:住宅,已经拆迁灭失,现刘万有的爱人梁淑珍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回迁登记,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此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将依据相关规定自登报之日起30日后,给予申请人梁淑珍办理房屋回迁登记手续,回迁面积62.85平方米。

联系电话:0435-4715311

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

公告

梅河口市海龙镇胜利街一委八组,海龙镇电影院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4681,面积:44.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0435-4715311

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

公告

权利人:李忠国,房屋坐落:山城镇东放街一委二组,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梅字第906200号,栋号:2/1 —50—4,面积:19.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的,将为其办理注销登记。

梅河口市山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杨庆兴, 坐落:辉南镇胜利街四委八组,建筑面积:54.42平方米, 用途:住宅,结构:砖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 1003237 号。杨洪才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沙福庭,房屋坐落:团林镇东胜村,建筑面积:4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栋号:2-82-86号,土地证号:辉集用(99)字990524号。该房屋由沙亚男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魏连财,房屋坐落:团林镇东胜村,建筑面积:84.9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栋号:3-120-124号,土地证号:38946号。该房屋由张桂春继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权利人:魏连财,座落:辉南县团林镇东胜村李家街屯,土地证号:38946号,证书种类:(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330平方米,建筑面积92.3平方米。因权利人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补发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注销原证。

联系地址: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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