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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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链接

公告

我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30日内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30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林德强,产权证号:杉城字第020001693号。房屋原地址:新民街。签署协议人:王庆滨。

产权证姓名:陈书新,产权证号:杉城字第2000489号。房屋原地址:杉松岗镇新民街5委。签署协议人:姜诗明。

产权证姓名:王义,产权证号:杉字第2008217号。房屋原地址:新民街

。签署协议人:王燕。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凤有、林淑梅, 坐落:辉南县兴工街二委三组,建筑面积:39.12 平方米, 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05088 号。由配偶林淑梅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金光耀、李海燕, 坐落:辉南县高集岗镇日光村胡迷山屯,建筑面积:8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 2006295 号。由配偶李海燕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桂琴、张生库, 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新民街,建筑面积:115.4 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杉字第 2007108 号。由子女张生库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声明

吉林省瀚升教育信息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将财务专用章(编码2201042642649)、法人章路明(编码2201042643062)遗失,声明作废。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姜宝文,坐落于嫩江东路北华程南街东5单元5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6年11月28日转让给王丽影,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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