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蔡淑波(身份证号230502196803090047)将长春汉森哈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1月8日开具的汉森香榭里购房款(金额444000.00元)收据(编号NO.0011966)以及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5月29日开具的汉森香榭里10#3404室面积差补款(金额6475.00元)收据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吉林省鸿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集安市三友参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云峰,小印鉴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魏钢 (身份证号 220122199304094014 ) 购买天禄金典名城11栋306号房,将契税收据及物业维修基金收据丢失。契税金额6950元。物业维修基金金额10353元。表单号DS210507003特此声明。
遗失公告
田庆波 (黄色) 吉E3380(挂 )道路运输证遗失,证号:吉交运管通字220581206468,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翠华, 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三组,建筑面积:57.49平方米, 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 0026842 号。由子女赵丽洁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朱昌祥, 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65.53平方米 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朝字第 08012 号。由配偶王玉芳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长才、 张发臣,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30 平方米 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 0020900 号(回迁:民乐宜居二期B1号楼2单元904室,面积:74.36)平方米)由配偶张发臣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光新,坐落:辉南镇西关村五社,建筑面积:46.47平方米, 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辉南字第 000201088号。刘桂霞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