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周继富、董文芝,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一委六组,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0018448号。由子女周汝涛继承该房屋,配偶董文芝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子女周汝涛,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我中心在履行征收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房屋由相应买受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及房屋买卖协议来办理征收补偿事宜。为了保证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通知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在30日内来我中心协助无争议买受人办理征收补偿事宜;如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买卖协议有争议,请在30日内提出,如未在通知时间内提出异议,将视下列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买卖事宜无异议,我中心将与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产权证姓名:赵喜德,产权证号:辉朝字第0018098号。房屋原地址:朝阳镇兴工街六委七组。签署协议人:陈玉秀。
特此通知
辉南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公告
本人曹世明,申请坐落文化街文明路(防疫站住宅楼)6单元4层东侧,用途住宅,建筑面积67.82平方米,按照县政府一次性处理无籍房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遗失声明
焦双喜不慎将坐落向海乡四井子所在地,证号为(2014)082201408,使用权面积38.7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焦双喜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东丰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工会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220421MC3202250A,将公章、法定代表人刘辉名章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