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乔元兀 钱莹 记者 侯春强 报道 一场意外火灾,不仅连带将申请执行人彭某和陈某家的房屋及物品烧毁,也给多年的邻里情带来重创。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做原被告矛盾调解工作,终于促使涉案双方握手言和,重拾昔日的邻里情。
6月的一天早上,王某家阳光棚内着火,连带着将邻居彭某和陈某家的房屋及物品烧毁。后经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认定起火点为被执行人王某家,起火原因系电气老化、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但被执行人王某对消防部门认定的结果并不接受,拒绝赔偿。抚松法院通过依法调取相关证据和相关涉案人提供的证据,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75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履行法律赔偿义务,彭某和陈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结合双方争议焦点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引导双方正确、理性地面对纠纷,共同协商化解矛盾,最终顺利和解。
执行法官在该起案件全程调解工作中充分调动各种促和力量,运用各种和解方式方法,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同时,将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依法依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