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宋祥年,坐落:辉南县工农街三委四组,建筑面积:74.13平方米;用途:住宅,产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3563。由配偶薛振霞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王家春、崔萍因不动产权证保管不善,将房权证:吉(2019)辉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270号,房屋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人大小区北楼3单元606室,用途:住宅,面积:91.21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鸿厚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单位拟办理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人45日内持证明材料到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处理有关事务。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13756076994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19号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22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王印财不慎将坐落兴华街供电家园住宅楼,证号为(2000)082211568,分摊面积45.2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遗失,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润才
2022年7月12日
遗失声明
刘海燕身份证丢失,证号:220323197001202063,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伊通满族自治县马鞍山镇新发村村民刘延华身份证号22032319540921283X遗失(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证号N2220323MF0258487A,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张亦驰身份证丢失,证号:220323199902156622,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赵成龙身份证号220821198508269215警官证丢失,警号:305119,特此声明。
遗失声明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吉伊林家超市城明别苑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Y1220323004164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于春旭身份证丢失,证号:220323200104092420,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