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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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农民与法

电线杆倒塌砸伤人谁赔偿

问:2020年7月,王某行走至某农场时,被突然倒下的电线杆砸伤,造成多处椎体骨折和棘突骨折,经医院鉴定为是九级伤残,入院治疗42天。面对“飞来横祸”,王某将电线杆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原告王某的诉求,电线杆所属公司辩称:电线杆虽然为其所有,但是其倒塌原因尚无法确认,且原告王某实际为农村人,申请的城镇赔偿标准不符合规定。双方争执不下,遂起诉至法院。

答:面对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点,办案法官经多次实地勘察,并对作证的邻居、出具证明的社区工作人员、王某事故发生前所在单位人事处经理进行了详细的询问,确认原告事发前经常居住地为该市某小区,且确认其收入来源也来源于城镇。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作为电线杆的所有者,负有对电线杆维护、管理的职责,理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最终以城镇标准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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