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逐步推进公务员管理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日常工作和表现进行量化,围绕职能职责、工作任务设置共性和个性考核指标,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开展,通过季小结、季评鉴的方式,将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将好等次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
截至目前,已完成2021年前三季度的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在全县营造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 (卢广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