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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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遗失声明

双辽市兴源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号(JY12203820013271)正本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杨林江遗失道路运输证(正副本)证号(220382402368)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

潘伟东(身份证号:22051919****101195)孙凤霞(身份证号:22051919****281207)购房收据遗失,房屋坐落:北部新城2苑E-1-1502,金额:壹拾捌万捌仟柒佰柒拾伍元整(¥188775.00元),交款日期:2019年11月19日,收据编号:3539380,收款单位:梅河口市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唐恩尧、李淑珍,坐落:辉南县杉松岗新民街,建筑面积:3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字第201105号。由子女唐文国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由于继承人更改2021年3月25日在吉林农村报登报现公告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哲、晏远萍,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星华家园A3号楼3单元608室,建筑面积:50.91平方米,用途: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编号:GF-2000-0171号。由子女张凇悦继承该房屋,配偶晏远萍一半继承权赠与给张凇悦。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杜尚有、侯淑芳,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十委三组,建筑面积:31.7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3394号。由子女杜凯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晶、朱永奎,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八委六组,建筑面积:90.8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0925号。由子女朱德海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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