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9日会议纪要精神,县政府授权辉南县自然资源局、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回迁房屋依法进行联合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产权纠纷问题的,由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现拟对以下补漏户房屋进行公示,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的不动产权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准备第12批补漏名单
姓名 楼号 单元房号面积 电话
王学英 13 1-401 85.68 13278155979
金斗星 10 4-311 90.13 15585666184
徐慧敏 9门市 107 68.59 13944892576
王勇 7厢楼 北车库11421.87 15844561533
吕彦成 11 3-606 96.9 13904456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