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职工指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提取时限和提取额度。
提取时限:
职工应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提出申请,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租住公租房的职工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每年实际租金费用支出,历年未足额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补提,未逐年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累计提取。
租住商品房且缴存地为长春市区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租住商品房且缴存地为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公主岭及铁路沿线分理处的,职工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1.2万元。历年未足额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补提,未逐年提取部分的金额不予累计提取。
业务证明材料:
租住公租房的:租赁合同。
租住商品房的: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已实现数据共享且职工授权管理中心核查的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