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7日
首页
第01版:导读

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省公路管理局等223个集体“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海涛等514名个人“吉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详见08版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