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秀兰 记者 吴连祥 报道 在实施推进林长制的进程中,通化县林业局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总要求,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巡护员队伍建设,为林长制顺利实施提供队伍保障。
通化县林业局按照《林长制巡护员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中“村聘、乡管、乡考核”的要求,指导各乡镇(开发区)严把聘用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不录用。为提高巡护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县林长办制定培训计划,各乡镇对选聘的巡护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在培训中,巡护员深入管护责任区了解工作实际,开展政策宣讲、工具操作、林区情况摸底调研,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完成巡护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区域,夯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以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打破行政村界线区划巡护网格,将全县集体林地按照“相对集中、大小适中、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网格化分片,并在林地一张图上进行统一编号,把巡护员落实到相应的网格,配备巡山日志和宣传手册,确保巡护员各司其责、管护到位。
严格考核,保证待遇。认真落实巡护员的选聘标准、程序、职责、待遇、安全保障、奖罚措施等规定,不断完善巡护员管理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监管作为确保巡护员担当尽责的主抓手,抓紧抓实日常管理。在完善林长制七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林长制巡护员管理及考核办法》,严格巡护员考核、奖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