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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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专题新闻

勠力同心保平安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扫描

□ 包维圆 张俞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最实作风狠抓落实。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宁江区检察院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截至目前,办理涉黑案件1件31人,起诉至法院1件31人;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件32人,起诉至法院6件31人;办理恶势力案件5件9人,起诉至法院4件8人。通过有效工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刑事犯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其中,2020年批捕案件分别比2018年下降28%,比2019年下降16%。起诉案件比2018年下降16%,比2019年下降22%。为真实记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拍摄了《为了国家战略——宁江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完整保存真实材料,全景展示成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宁江区人民检察院紧扣阶段性目标,将“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落实到位。在“六清”工作中,先后两次对2016年至今办理的案件和接到的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90余条,线索全部移交至区扫黑办和上级院扫黑办,并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深挖“案中案”,发挥捕诉一体制度优势,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9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8起,实现阶段性“清仓见底”。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深挖“保护伞”,共向区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10余条,纪委监委根据线索涉及的党员干部作出相应处分。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针对社会治安、金融乱象、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强化综合治理,深化专项斗争打击效果。

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在办案过程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机制,巩固斗争成果,延伸办案效果,保障长效常治。建立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形成有效打击合力。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收集补充证据。注重加强案件线索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案件线索明确到人,目前已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设立“12309线索举报箱”,对举报线索建立台账,实行举报奖励机制,注重“扫黑”“破伞”双推进,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针对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涉恶犯罪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向公安、文化等部门发送检察建议5份,其中,未检部门制发的宁检一部未建【2019】5号检察建议书,在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吉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检察建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此外,注重宣传发动,“线上”开启云端新模式,制作未检微课,网络阅读量3500余次,“线下”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多种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力量,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宁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充分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精神,用“求极致、重实效”的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中。检察官杨天旭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时,卷宗近400本,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题片中这样描述他,案卷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从未有一句怨言,反而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对这场战役胜利的决心。检察官高利泉为了高质量完成一起涉恶案件的起诉工作,连续十几个晚上没有回家,查阅桌子上那一本本厚重的卷宗。员额检察官王冬梅和她所带领的团队在办理张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案庭审过程中,针对22名辩护人提出的100余条辩护意见进行梳理,归纳了9个共性问题,牢牢掌握了法庭辩论的主动权,成功公诉。检察官王传微正值办理朱某某、刘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庭审,在长达十三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她临场不惧、沉着冷静,庭审后高烧39度还在输液的她又回到了工作岗位。检察官王德利、苏兴娟在办理以姜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一案中,涉案人员达七十余人,多为未成年人,他们深感责任重大,认真提审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审查每一起犯罪事实,最终形成了96万字的审查终结报告。在保证案件质量基础上,检察官们始终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转。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姜园园连续两年评为“示范岗”,近日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和“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宁江区检察院将以昂扬的斗志、必胜的信心,一如既往地投入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为平安宁江、平安松原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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