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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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徐宝文、韩凤惠,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五委五组,建筑面积:93.31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51443号,由徐英林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宪魁、徐尔贤,坐落:辉南县高集岗镇武家屯村武家屯,建筑面积:62.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城字第200433号,土地使用证号:辉集建(95)字第080520147号。由孙艳艳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解春萍,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二委三组,建筑面积:52.4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辉房权证辉朝字第0057031号,由田菊新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135-8215876

声明

李雪原(身份证号:22042119****082912)购房(房屋坐落:2苑11号楼2单元602室)收据遗失,编号:3516877,金额:捌万玖千肆佰玖拾玖元(¥89499.00),交款日期:2019年11月25日,收款单位:梅河口市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声明作废。

声明

梁永学(身份证号:22052319****172416)与梅河口市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遗失,合同编号:BB2210,房屋坐落:北部新城2苑5号楼4单元702室,签定日期:2017年6月15日,声明作废。

声明

柳建亮(身份证号:22058119****210591)购房(房屋坐落:北部新城1苑3号楼4单元502室)收据遗失,收据编号:3115205,金额:伍万壹仟陆佰玖拾元整(¥51690.00),交款日期:2015年9月30日,收款单位:梅河口市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声明作废。

声明

李丹(身份证号:22058119****060588)购房(房屋坐落:北部新城1苑8号楼5单元202室)收据遗失,金额: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交款日期:2015年5月12日,收款单位:梅河口市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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