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秀兰 记者 吴连祥报道 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通化县把开展林长制试点作为践行“两山理念”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森林、湿地等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生态屏障,为全省实施林长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推行林长制工作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大实践。因此,通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林业局积极响应,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全力配合。编制完成了《通化县建立林长制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了林长制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建立县、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有林总场、 村三级林长为成员的林长制组织机构。
县级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担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按照所包保乡镇分片负责林长制工作;乡镇级林长由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林长由班子成员担任,分别包保各村林长制工作;村级林长由本级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副林长由村两委成员担任,分别包片落实林长制,组织林农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及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村以下划分若干管护网格,设置巡护员;国有林总场林长由总场场长担任,副林长由总场副场长担任,分别包保各国有林场林长制工作。石湖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长制工作暂时由国有林总场负责。全县国有林场林长由各林场场长担任,按照管护区域落实林长制工作。
设立了两级林长办公室。县级林长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长担任,接受总林长、副总林长领导,负责全县林长制实施日常工作,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和联动体系成员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成员部门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设立相应的本级林长办公室,明确承担办公室工作的部门及负责人员,并报县林长办公室备案。
该县林长制试点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现已完成区划网络229 个,落实巡护员229 人,负责本区域的巡护工作。配合林长制,实行了林长制的部门联动机制,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单位主动参与试点工作,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协作联动体系。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县构建起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林长办公室成立工作指导组,深入各乡镇街、各国有林场开展督查指导,组织开展对巡护员的业务培训,将林长制试点工作向深处研究、向实处开展。
实施林长制,是提升森林资源治理能力的制度创新,是擦亮通化县生态名片的重要举措。据了解,2021年4月底前,通化县将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工作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涵盖全部森林资源的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保证全县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到2021年末,林地保有量稳定在454万亩,森林面积稳定在426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9%;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770万立方米,林业经济稳步发展,林区农民收入将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