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安国,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十委六组,建筑面积:88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2164号,由配偶杨德珍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少华,坐落: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七委三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61279号,由配偶王永富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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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于伟新,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八委五组,建筑面积:30.23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11225号,由配偶许英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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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薛库,坐落:辉南县朝阳镇桦树村桦树屯,面积:53.7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吉房权辉双字第7-132-138号。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作废,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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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文凯,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十委三组,建筑面积:42.2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6208号,由李东升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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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生、陈凤兰,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八委六组,建筑面积:78.8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辉朝字第0008976号,由王昆鹏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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