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柴万志报道 “你要以此为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个学法守法的好学生。”近日,辉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小姜(化名)进行了训诫,使这名未成年人增强了法律意识。
前不久,该院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小姜未满18周岁,是在校学生。在一次朋友聚会中,他为讲义气,跟随同伴砸一辆奥迪轿车,被害人向其家人索要近10倍的赔偿,双方无法和解,案件久悬不决,小姜也不能返校上课。办案检察官与被害人多次沟通,细致讲解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政策,被害人同意以实际损失作为赔偿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辉南县人民检察院特别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持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