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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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声明

吉林省老字号企业协会将编号14100013851、14100013852、14100013857、14100013898、14100013903、14100013905——14100013916总计17张吉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

绿园区台北商贸大厦淑莲猪肉摊床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220106600036743,声明作废。

声明

潘誉雪(身份证号为220625198710131521)将20102250042000491号教师资格证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

张文佳(身份证号为220724198708255612)将20102250041000985号教师资格证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

彭水兵遗失军官证,证号军字第0369233,声明作废。

声明

杜思琦将吉林师范大学大学经法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201949010107号学生证遗失,声明作废。

公 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土地使用者:兰焕武的房屋座落于东郊小区1段95号,房屋所有权已于2013年6月14日转让给刘艳,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刘长国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镇赉县不动产权第00031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长国

2020年11月10日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胡志江,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8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号:房权证杉城字第2000430号。由配偶杨桂荣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福文 坐落:庆阳镇永庆村下桦树川屯,面积:84平方米,用途:住宅,结构:砖木,房屋所有权证号:400097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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