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
首页
第02版:综合新闻

辉南县检察院为民营经济发展 提供法治保障

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在常态化防控疫情的进程中,辉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深入民营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发展情况,宣讲解读有关免责免罚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帮助民营企业正常复工复产。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刑事案件中,积极主动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侦查机关承办人以及企业诉讼代表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共受理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两件,均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建立刑事部门相互协调、检察官常态沟通协作机制,定期举行检察官联席会议,确保定罪量刑的精准化。 (柴万志)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