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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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政策解读

梅河口市洪斌物流有限公司

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l-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有关规定, 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单位:梅河口市洪斌物流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洪斌物流有限公司

(3)总投资:200万元

(4)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

(5)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

(6)工程内容:建设灰填埋场及配套附属设施,填埋场总库容约35万立方米,深度为35米,平均堆高2米,服务年限5年,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固体废物填埋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环境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

本工程废水主要为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管收集后输送至渗滤液收集池中,经“初级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喷洒用水,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厂区内扬尘经洒水降尘后,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对于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产生工业废物,本项目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报告书提出的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医药发展规划,公众认同性较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只要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产后达到本报告书的排污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95892&fromuid=457349

同时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和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或提出意见。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村庄、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意见。您将意见填写后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也会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后可通过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表连接为: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95892&fromuid=457349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单位名称: 吉林省天成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传真:135 7870 5690

十、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梅河口市洪斌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海龙镇

联系人:张晓斌

电话/传真:18744553388

梅河口市洪斌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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