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书
遗失补发公告
土地使用权者:孔繁超,坐落:朝阳镇兴工街十委一组,土地使用证号:辉国用(2011)230020500号,用地面积:59.5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483.6平方米,土地用途:营业,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月发,坐落:辉南县杉松岗二井,建筑面积:3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栋号14-7,由王海力继承该房屋,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登记遗失补发公告
因权利人原来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经初步审定,不动产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动产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注销原证
土地权利人:孙德财
土地座落:辉南县杉松岗镇石大院村如意堡屯
土地证号:辉集用1991第230606-274号
证书种类:(集体土地使用证)
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
使用权面积:330平方米
联系地址: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42557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本人申请人:田凤明 于艳华 坐落于洮南市古园小区3号楼1单元3层301户住宅楼,面积:44.56㎡。产籍号 0000052004301030010 按照<<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历史遗留棚改回迁楼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权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洮南市解决历史遗留棚改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照棚改回迁楼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