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工作 ——
省民政厅持续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均不低于年人均4000元,已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边缘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及时给予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
详见06版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