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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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政策解读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井龙,坐落:朝阳镇兴工街八委六组,面积:78.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字号:1442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曲来禄,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88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03501号。现回迁两处住宅,由郭淑芬继承该房屋,另一处由曲红伟继承,配偶郭淑芬将一半继承权赠与给曲红伟,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波,坐落:朝阳镇爱国街三委二组,建筑面积:47.8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43554号。刘松兰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李长新,坐落:朝阳镇兴工街十委三组,建筑面积:89.68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20924号。现由李政坤继承该房屋,配偶陈银玲将一半继承权赠与给李政坤。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王守杰,坐落: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城字第0013703号。李月琴继承,王凤、王涛一半继承一半赠与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依据梅河口市人民法院(2019)吉0581执恢120号之八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所有权人为孙厚传的梅山房权证山城镇字第03451号房屋,房屋座落:东放街2委10组,面积:78平方米,栋号:2/2-138,上述03451号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在一个月内向山城镇产权所提出,如无异议,我所将依法院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梅河口市山城镇房地产产权管理所

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刘庆华,将坐落山城镇光明街一委七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15490,产籍号为7100-4735/1-001/125/5-3-2,建筑面积为61.8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公告声明作废。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山城镇房屋产权管理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自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后,准予以补发证书。

梅河口市山城镇房地产产权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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