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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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脱贫攻坚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土地使用者:苗春祥的房屋座落于3区8段303号1单元1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4年8月1日转让给牛春萍,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27日

声明

王安祥位于梅河口市红梅镇红梅街房屋产权证遗失,结构:混合,所在层数:1/6,面积:59.20平方米,原产权证号:6287号,声明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张玉海,坐落:辉南县石道河镇石道河村石道河屯,面积:7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辉城字第200960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公告声明作废。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子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学田,坐落:辉南县杉松岗镇和平街,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杉城字第2000694号。张利华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侯仁德,坐落:辉南县样子哨镇建设街向阳西路,建筑面积:30.7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样字第001169号。侯丹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孙学礼,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七委五组,建筑面积:87.42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55843号。李凤琴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臧家兴,坐落:辉南县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51.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12813号。臧廷禹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房屋所有权继承与赠与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范正杰,坐落:朝阳镇富强街八委一组,建筑面积:41.15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辉朝字第0005464号。现由范宇赤继承该房屋,配偶赵淑春将半继承权赠予范宇赤。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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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35-821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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