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分”。土地使用者安利的房屋座落于2区36段6号3单元301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3年4月8日转让给孙德成,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5日
公告
依据《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予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土地使用者胡淼的房屋座落于3区9段242号3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已于2012年4月16日转让给张宇,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镇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5日
公告
辉南县总工会 将朝字第1605号,房屋坐落:工农街七委三组,栋号:3-6-7,结构:砖混,用途:锅炉房,面积:8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公告
辉南县总工会将朝字第1604号,房屋坐落:工农街七委三组,栋号:3-7-7,结构:砖混,用途:工人文化宫,面积:4403.61平方米,房屋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35-8215876
不动产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房屋使用权人:李兴忠,将坐落:金川镇坦平村,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5m3,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辉字第16-109-11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
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遗失公告,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注销原证,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辉南县金川镇自然资源站
联系电话:0435-8862059
房屋所有权继承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玄希珍坐落:辉南县金川镇永丰村蛤蟆塘屯,建筑面积:54.6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吉房权辉字第3-11-12号。妻子王淑珍继承该房屋,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于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辉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不动产部门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辉南县金川镇自然资源站
联系电话:0435-886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