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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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政策解读

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降级后防控措施有变化

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

日前,我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高材林,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范明、省医保局副局长金华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对于在防控措施上有什么变化,防控强度是否会有所下降?高材林介绍说,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降为三级之后,我们的防控指挥体系不变、防控职责不变、防控措施不变,仍然继续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策略。变化主要是防控的方向、防控的重点发生改变,前期我们是‘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防控,那么,应急响应级别二级降为三级之后,针对境外疫情防控风险加大的实际情况,我省继续坚持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境外输入,仍然坚持省里统筹,各地严防境外输入的防控原则。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入境筛查、分类转运、隔离管控、社区排查‘四道防线’,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首都联防联控机制吉林省转运工作专班,成立了7个转运工作组,负责入境返(来)吉人员的转运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回国入境人员不断增加,对如何做好境外人员入境的防控工作,范明介绍说,为了进一步做好境外人员输入疫情的发生,在入境人员入境之前,通过外事使领馆和侨联,以及他们国内的亲属提示境外返回人员,出行前在当地做好健康检查,并提前告知行程,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建议取消返程计划。如果有回国计划,需要提前两天向目的地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报告行程和身体状况;入境后,要配合海关检疫,在口岸排查出的发热、咳嗽等有症状的入境人员,主动配合开展诊治和落实医学观察的措施。对排查出的无症状人员,也要由专车送到指定的集中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对集中隔离有一定困难的,可以采取单人居家隔离,境外人员的转运、核酸检测和CT等医疗检查是由政府免费提供。

从境外返(来)吉的确诊或者疑似病例,我省在医疗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金华介绍说,对境外返(来)我省的确诊或者疑似患者,在国内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就有享受医疗保障的待遇,没有缴费、没有参保的就没有这方面的待遇。对参保人员,确诊病例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助,个人不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对于疑似病例在确诊之前发生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暂由医疗机构垫付,垫付之后再由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财政部门申请结算资金。未参保的境外返(来)吉人员,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但是医疗费用原则上是由患者本人个人承担。对于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及时予以支付。对于未参保人员中的困难群众,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现行医疗救治,减免医疗费用,就医地也可视相关的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实行综合保障。对返(来)我省人员留观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也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对困难群众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减免费用。

对参保地与就医地为异地的境外返(来)吉的患者,我省在医疗保障管理方面又有哪些措施?金华说,这个问题一共涉及了两个要点,异地主要就是有跨省异地和省内异地;从参保人员看,有参保的,还有非参保的。

金华介绍说,对于来我省的参保人员,采取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行先救治,出院后再直接结算,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的办法,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就治,同时也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于无法直接结算的,明确规定可以回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在异地就医过程当中,不分跨省的还是省内的,统一都是一个政策。针对跨省的参保人员,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的先行垫付工作,就医地的医保部门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的记录和医疗费用的记账,待疫情结束后,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组织与省外的参保地进行清算,这样能够极大地方便参保患者。

当前我省各地大力开展复产复工,人员流动性加大,对外省来吉人员是否还要进行隔离这一问题,范明作了回答。目前,我们已经对各地返(来)吉人员实行了分类管理。对外地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除了湖北省武汉市被界定为高风险地区,其他省域的高风险地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在各地的政府网站和卫健委的网站上予以公示。目前从全国整体来看,广东、天津、黑龙江等地还有一些地区属于中风险级别,内蒙、青海、陕西等省份全域都是低风险地区。

范明介绍说,从高风险地区返吉人员在入省内之日起集中隔离14天,这期间进行入、中、出,分三次进行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返吉人员是居家观察隔离14天,然后在结束时期做一次核酸检测。其他绝大部分低风险地区,如没有发热症状,将不再进行居家和集中隔离,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和筛查。

就有些入境人员为了不被集中隔离,隐瞒病情或相关信息,在法律上都有哪些“红线”的问题,范明说,现在有些境外返回的入境人员隐瞒了一些自己的信息,对疾病防控在追溯传染源方面和接触人员方面造成了一些影响,一些地方也有通报,应该说这个行为是触犯了我们国家的多部法律。对于这样的人员,我们会取消减免政策,费用全部由其本人自理。

范明说,我们国家的刑法和最近两高两部委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也对违法行为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对于境外返回人员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者,我省也要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媒体曝光,并纳入征信系统。 据(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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