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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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9日

遗失声明

土地使用权人:邹立君,房屋坐落位于吉林省东丰县小四平镇钢铁村三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东集用(2013)第042101615号,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90平方米,结构:砖木,用途:住宅,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六组陶宝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承包合同编码:220421110201060083J,经营权证编号05505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春市凯越科技有限公司91220100MA84L7GU64将合同专用章(编码2201972746665)、财务专用章(编码2201972746015)、法人章(编码2201972747635)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祐劳务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92220100MAELG66M31将公章(编码2201955961765)、财务专用章(编码2201955961773)、法人章(编码2201955961786)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吉林吉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91220582MACWR9NT35将财务章(编码:2205823317706)丢失,声明作废。

公告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繁荣街,风电大路(49号小区A组团凤凰城四期)不动产登记:

王旭、王盼盼,10号楼3单元4层西侧。

下列人员申请坐落生态大街东侧,安平西路南侧(富豪绿都二期)不动产登记:

王海鹤、孙佳雯,B4号楼3单元11层西侧;

赵红安、任香敏,B4号楼3单元6层西侧;

吉海鹏,B4号楼2单元6层东侧;

郑宝龙、李春香,B4号楼4单元7层西侧。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拟办理住户不动产登记。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向通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提出异议申请的,将按无籍房管理有关政策,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榆县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