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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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5年11月15日

冯月(身份证号码220822********7323)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开发区第十三次党工委会议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规定,针对冯月的旷工事实,作出如下决定:解除与冯月的聘用合同,取消其编制、工资等一切在编人员待遇,终止与其的人事关系,并协助其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有异议,请与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逾期未联系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关系,我单位将依法依规直接办理相关解聘手续。联系电话0436-4245802。

特此公告。

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