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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土地起争执 法官地头解纷护春耕
乔元兀
日期:2026年05月07日 来源:

“感谢法官!你们是我们农民的‘主心骨’!” 近日,抚松县法院法官徐艳凤带领团队在仙人桥镇庙岭村,成功化解一起近三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纠纷,以亲民务实司法举措维护农村群众土地合法权益,助力春耕生产稳步进行。

原被告纠纷源头可追溯至 1997 年,当时双方自愿达成口头土地互换协议,此后长期互换土地耕种。随着新一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双方就土地返还事宜产生争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诉讼到法院。

“这起土地纠纷,如果单纯靠坐堂办案恐怕难以理清案情,更容易导致矛盾加重,滋生新的矛盾……”承办法官徐艳凤表示。于是,法官决定针对涉案土地四至、耕种历史、承包权属等关键事实,秉持实质解纷工作理念,亲自到达案涉土地现场开展勘查及调解工作。

因涉案土地地处偏远乡村,团队行程一半小时,到达庙岭村后联系村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原被告前往涉案土地现场,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权属信息,实地开展土地丈量、四至核对、现状确权工作,还原土地互换及多年耕种事实,精准明晰争议焦点。调解中,承办法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国家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相关政策,结合案件客观事实,向当事人逐条释明法律规定,理清权利义务,并立足乡土人情释法说理,反复疏导原被告。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不要为了这么点事儿闹掰了让外人笑话,及早把问题解决了都好安心春耕。”“好吧!法官大老远辛苦帮我们解决事,那就按法官意见办!”

最终,经过法官历时两个多小小时案件事实调查、沟通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场返还各自原有的承包土地,并在法官的主持下现场完成土地交接事宜。这起沉积多年的农村土地纠纷在法官的帮助下一次性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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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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