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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被拉黑,4万借款还能要回吗?
孙悦
日期:2026年03月23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当初他说手头紧,我掏心掏肺把钱借给他,没想到分手了,他直接把我拉黑,连一句解释都没有!”张某红着眼眶,声音里满是委屈和气愤。这场始于甜蜜恋爱的借贷纠葛,终究还是走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热恋时:没有借条,只有信任

时间回到2019年冬天,胡某和张某正是热恋期,两人朝夕相伴,满心都是对彼此的欢喜。12月的一天,胡某皱着眉找到张某,语气急切:“我最近资金周转不开,急着用钱,你能不能先借我点?等我手头宽裕了,马上就还你。”

沉浸在爱情里的张某,看着心上人面露难色,想都没想便答应下来:“没事,你要用多少尽管说,别跟我客气。”就这样,没有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张某一次次将钱转给胡某。起初胡某还会偶尔还一点,但始终是借多还少,后续又以各种理由继续借款——“最近生意亏了”“家里出了点事要应急”。张某念及情分,次次心软应允。

分手后:从“有钱就还”到“红色感叹号”

可这份甜蜜的爱恋终究没能抵过时间和现实,两人最终走到了分手的地步。分手时,张某想起胡某多年来累积的借款,轻声跟他提了一句:“这些年你管我借的钱,一共43500元,什么时候还我?”彼时胡某只含糊地说“有钱了就还”,张某信了。

没想到这一等,等来的却是被拉黑的结果——微信发过去是红色的感叹号,电话打过去始终无人接听。昔日亲密的恋人,转眼成了避而不见的陌生人。

一次次的联系无果,满心的期待变成失望,张某无奈之下,将胡某诉至长岭县人民法院新安镇人民法庭,要求其偿还43500元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官登门:从“拒不认账”到“当场转账”

受案后,承办法官王洪敏第一时间梳理了案情。看着张某提交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他多次尝试联系胡某,可电话无人接听,联系之路处处碰壁。“标的额不算大,双方曾是恋人,还是先调解试试,能和平解决最好。”王洪敏心里打定主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洪敏多方打听,最终联系上了胡某,并来到他的家中。面对胡某的拒不认账,王洪敏没有急躁,而是耐心释法明理:

“胡某,你先冷静听我说。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花销可以认定为赠与,但张某有明确的转账记录,还有你们的聊天记录能证明——这些款项是你以资金紧张为由主动提出的借款,并非无偿赠与。这在法律上属于民间借贷关系,你有偿还的义务。现在张某起诉,如果你拒不履行,后续不仅要还钱,还可能承担更多法律后果,得不偿失。”

王洪敏一边拿出张某提交的各项证据,一条条跟胡某核对借款的时间、金额,一边又跟他聊起两人昔日的情分:“就算分手了,也没必要闹得这么僵,把该还的钱还了,有个体面的收场。”

胡某沉默了许久。在王洪敏反复沟通和清晰的法律释明下,他的态度渐渐软化。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胡某和张某达成和解,胡某当即通过手机转账,将43500元借款全额转给了张某。

收到转账的那一刻,张某的心终于落了地,对着电话那头的王洪敏连声道谢:“谢谢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帮我把这笔钱要了回来。”

法官提醒:恋爱可以冲动,借钱需要清醒

一场恋爱期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圆满化解。昔日恋人虽情断,但账算清、意方平。

法官也借此提醒:恋爱途中,心意可赤诚交付,财产却需留一份清醒。大额钱款往来,务必明晰款项性质。若为借贷,不妨以书面凭证为凭;若无字据,亦要妥善留存转账记录、聊天佐证等依据。莫让曾经的怦然心动,沦为日后的纠葛难堪。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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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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