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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锦旗载谢意 调解暖民心
聂明航
日期:2025年09月26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2025年9月9日,辽宁省居民李某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办案,热情周到为民”的锦旗寄至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巨宝山人民法庭。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诚挚谢意,更记录下一宗劳务合同纠纷被温情化解的完整过程。

案件回顾

2025年3月,李某(辽宁省抚顺市)与刘某(吉林省长岭县)达成协议,约定由李某带队完成沈阳市某广场房屋拆除工程,酬劳总额为1.5万元。李某与工友依约完工后,刘某仅支付5000元。经多次催讨未果,李某于2025年7月向长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情调解

承办法官苗建秋接收案件后,迅速梳理基本事实。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晰、权责明确,为减轻双方诉累,他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苗建秋首先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进一步了解各自诉求。刘某表示并非故意拖欠,实因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宽限时日;而李某则因急用资金,希望尽快结清欠款。

在掌握双方实际困难后,苗建秋意识到本案争议焦点并非是非对错,而在于“信任”与“时间”的协调。他随即引导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搭建沟通平台。

调解过程中,苗建秋积极居中协调:一方面向刘某释法明理,指出长期拖欠可能带来额外成本和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向李某说明刘某当前的实际困难。经法官耐心沟通,双方逐渐消除对立情绪。出于对诉讼成本与时间的考虑,最终彼此让步,达成一致:李某同意刘某一次性支付7000元了结该案,刘某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一面锦旗,是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肯定,更寄托着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待。长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积极推动当庭履行和主动履行,努力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有温度。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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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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