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通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联合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以庭代训”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有关县人大代表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乡镇的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观摩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庭审,为执法人员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此次开庭审理的案件颇具典型性,通化县文旅局向某旅游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双方存在两大争议焦点而诉至法院。庭审现场,审判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调查、辩论。原被告双方各抒己见,举证质证环节严谨有序,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透明。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执法人员全神贯注,认真聆听双方辩论观点,仔细观察审判流程细节。 此次“以庭代训”活动,将真实的行政诉讼案件作为教材,让执法人员“零距离”感受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深刻认识到行政执法程序的严谨性和重要性。通过直观地了解案件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执法人员能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同时,也为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工作、了解行政执法现状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进一步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接下来,通化县法院将持续发挥“以庭代训”培训优势,选取更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助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为法治通化县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初审:张立蕴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