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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法院坚守正义,失信人主动归还10万元执行款
乔元兀 李金来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3年09月22日 来源:

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秋猎”执行攻坚行动中,参与执法官干警经过反复奔波,不断向失信人开展法治教育、沟通交流,最终促使失信人洪某某主动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给付申请执行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申请执行人苏某某与被执行人洪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洪某某抗拒心理强烈、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针对这种情况,抚松法院执行实施第三团队负责该案的法官干警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洪某某名下房产、存款、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依法将被执行人洪某某纳入到限制高消费“黑名单”,以此进一步彰显法律威严。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让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张“废纸”,执行法官干警采取约谈或深入洪某某家中耐心细致地开展法治教育疏导工作。

“如果你非要一直拒不履行法律偿还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会限制你今后出门乘坐高铁、住高档酒店等高消费,同时也会对你的子女今后考公务员或参军政审时受到影响!这你可得好好算算这笔账!”……执行法官干警在对洪某某进行法治教育疏导时,着重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偿还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不断地耐心教育沟通,洪某某从刚开始的消极态度逐渐转变为积极配合,并当即表态在短期内将欠苏某某剩余的房款及利息送到县法院执行局来,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于是,被执行人洪某某携带10万元现金于近日如约来到县法院执行局,现场给付申请执行人苏某某,本次执行案件切实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谢谢法官!没有你们的辛苦奔波和用心操劳,我这笔钱恐怕很难要回来。”……期盼已久的10万元欠款悉数拿到手,苏某某向执行法官干警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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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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