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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七旬老人盼望十二年的欠款被执行回来了
乔元兀 陈晓宇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3年06月14日 来源:

“这笔欠款我等了十二年了!今天可算是有眉目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除了感谢我不知道该说啥好了!”......躺在病榻上的七旬申请执行人杨某向法官致谢时说。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干警亲自到患病申请执行人杨某家里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暖心之举受到好评。

2011年9月,申请执行人杨某因投资款事宜将白山市某制品厂起诉至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制品厂每月偿还杨某1.8万元资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相应的利息,若厂房被拆迁征用,上述欠款一次性偿还。然而,该制品厂并没有认真履行和解协议,反而是在执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杨某的投资款迟迟得不到清偿。为保证杨某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对该制品厂的机械设备进行查封,并对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在双重压力之下,该制品厂与杨某再次和解,继续按照当初双方约定的和解协议陆续还款。但还款没持续很久,该厂就因为经营不善而再度违约,在执行法官的沟通下,杨某同意该厂减少每月偿还的欠款数额,至此,该案已经断断续续执行了近9年时间。

2020年11月,该制品厂即将面临拆迁征收,抚松法院执行法官获得这一重要线索后,第一时间对该制品厂采取查控措施,及时将拆迁款冻结。为了尽快将被冻结款项变现偿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执行法官与多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剩余未执行到位的36万余元欠款足额被扣划至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此时的杨某已身患重病,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和领取执行款项,执行法官践行司法便民理念,灵活放款渠道,带着发放执行款相关手续来到杨某家里开展上门服务。在杨某家里,核实杨某身份、核对账户信息、做好记录备案等等一列程序后,该笔执行款项得以及时发放。

十二年执行积案在抚松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追踪下得以执结,尽管期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执行法官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锲而不舍、克服困难,不放过任何一次时机和执行线索,最终依法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了生效法律判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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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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