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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租户拿回摊位费15万 朝阳区法院诉前调解给力
张宇良
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来源:

“法官来了,终于能拿到钱了……”近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张雪莹一行赶往义和路派出所,为8名摊位租户当场发放摊位费共计15万元。大家激动地表示:“感谢朝阳区法院,我们只跑了一趟法院,没想到不到一周时间就让我们拿回了心心念念的血汗钱,朝阳区法院的诉前调解真给力!”

一周前,8位当事人来到朝阳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吵嚷着要求法院为他们主持公道。因考虑当事人人数较多且情绪激动,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交由诉前调解法官进行处理。

经法官详细沟通了解,当事人均是在2021年与长春市某管理公司签订《协议书》,承租经营位于朝阳区某菜市场的摊位,但在承租期内因菜市场被政策性征收,无法继续经营。租户按协议约定已向管理公司缴纳的摊位费,但与管理公司多次沟通却始终未予退还。法官随即与该管理公司取得联系,公司表示征收所涉及租户远不止这8户,所涉及账目和情况也不尽相同,还牵扯其他法律关系,处理难度很大,并不愿意配合。经过法官多次释法明理、耐心劝导,被告终于同意将8名租户款项先行结算,在最短时间内给付。

为使征收过程中所涉各方实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官联动辖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义和路派出所,在三方共同见证下,现场将15万元摊位费向8名租户一次性发放完毕。8名租户拿到钱后高兴不已,当场签署撤诉申请书,将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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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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