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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引导群众树立“倡导诚信 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积极宣传文明旅游理念,增强社区居民文明旅游意识,倡导文明旅游行为,树立良好旅游形象,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 “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涉及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月10日在红旗社区开展现场授课,向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费陷阱进行了披露,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在消费维权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和解决途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并热情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日常生活中遇见的法律困惑。
为更好的了解消费者与景区之间的权益关系,11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在吉林省讷殷古城景区开展景区调研,讲解在当前时期诉讼程序、劳务用工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就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引导,告知他们如何合理合法维权,如何进行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日分别到松江河林业局中心广场、长白山西景区售票中心、万达国际度假区等多个地点进行普法,干警们向游客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旅行的“防骗指南”等相关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了解到司法维权的正确途径,并就群众咨询的旅行团骗局、天价菜单等旅游中遇见的法律困惑,耐心地向其解答,号召大家外出时,要注意安全出游、快乐出游、文明出游,自觉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两天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众人数300余人,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解答了消费者在居家、旅行各个方面的法律疑难,让消费者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营造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希望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在消费期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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