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复杂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在该案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9日下午,被告时某、刘某到某保险公司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与该公司业务员董某发生口角,并将董某打伤。为此,董某报警,公安机关结合时某、刘某的供述和辩解、董某的陈述、现场监控等证据,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刘某行政拘留十日,时某行政拘留五日。董某被打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三十余天,后期又到相关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 原告董某于2017年10月11日将被告时某、刘某诉至镇赉法院,董某要求时某、刘某赔偿其经济损失。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摆事实、说道理,经多次耐心细致的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原告董某于2018年6月20日撤诉。 2018年12月24日,原告董某因被告时某、刘某拒不赔偿再次将其诉至镇赉法院,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分析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因势利导,进行了大量调解工作。该案进入公开审理后,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反复调解,被告时某、刘某愿意一次性支付原告董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万元(时某、刘某分别支付2.3万元)。2019年8月15日,被告时某、刘某按照调解协议自愿履行赔偿义务,原告董某表示不再追究,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至此,一起因为琐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