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安市人民法院舍力法庭的法官和调解员来到了大安市叉干镇庆学村,用速裁方式现场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十分满意。 案情回顾: 5月21日下午刚上班,苏某就来到了舍力法庭,见到庭长就气呼呼地说:“刘某也太欺负人,承包我的地到期了,还强行耕种,我必须得出口气。”看到苏某这样激动,舍力法庭庭长胡国利急忙把他领到接待大厅,安抚苏某的情绪,并对他说:“不要着急,有事坐下慢慢说,法庭是解决纠纷的地方,一定会秉公处理的。”受到庭长热心的接待,苏某慢慢平静了情绪,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苏某与同村的刘某是表兄弟关系,2016年苏某把自己的一公顷土地转包给了刘某,当时约定的承包期为三年。2020年承包期满后,苏某和刘某未续签订承包合同,在苏某想种地的时候,刘某在苏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对苏某土地进行了平整、下肥、打浆,放水泡田。看到这种情况,苏某就急了,向刘某要承包费,刘某不给;向刘某要土地,刘某说得把这三年改良土地的钱给了,并且现在地里已经下完了化肥,加上人工,得四五千元。一听这话,苏某急了,一公顷土地的承包费也就四五千元,觉得自己吃亏了,找到村里,村里几次调解,双方也未达成协议。无奈之下,苏某来到舍力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刘某返还土地并赔偿5000元人民币。 法官调解: 听了苏某的诉求,庭长胡国利意识到,这个案件的标的额虽然小,但是由于当下正值春耕的黄金时期,如果按照常规处理,会贻误农时,激化矛盾,扩大损失。于是当即把此案立在速裁团队,并及时地与当地村委会主任联系,带领速裁团队法官和调解员驱车赶到庆学村。 速裁团队法官齐志强把双方当事人找到争议地的现场,在确认了争议土地确实被刘某平整、下肥、打浆、放水泡田后,本着有利于生产的原则,给双方当事人分析了此案的利弊,如果现在返还土地由苏某种植,苏某还得准备稻苗和其他种植水田的物资,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况且还涉及到土地、人工、化肥的返还问题,既误了农时,扩大了损失,又会使矛盾复杂化。如果由刘某继续种植,给付苏某一年的承包费,双方都能实现自己的利益,纠纷也能得到及时处理。况且双方当事人是表兄弟关系,同在一个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因此事处理不好,亲情可能会断裂,甚至一辈子成了仇人,不值得。 经过齐法官的分析,讲理,释法,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继续种此地块,给付苏某承包费。看到刘某认错了,苏某的情绪也平静了下来,对刘某说:“咱们表兄弟一场,不能让人看笑话,这样吧,你前几年改良了土地,现在又在地里下了化肥,我这次承包费就少要一些,给我2000元就行了。”刘某也对此事表示认可。 回到村委会,齐法官当即用村里的电脑给双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一场纠纷得到了及时解决,农时得到了保障,避免了损失,亲情得到了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