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6日下午,大安市人民法院太山法庭与太山镇宝石村村委会联合调解一起土地相邻纠纷案件。 张某与王某系婶子与侄子关系,两家耕地相邻。张某找到宝石村委会说王某多种其一根垄,村干部多次调解后矛盾未能得到解决,村支部书记联系太山法庭希望法庭能派人共同做调解工作。 鉴于正值春耕季节,庭长曲景春当即指派法官到达宝石村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到村委会与相关村干部了解情况后,又和双方当事人到地里实地查看情况。由于该地块并不规则,且地垄为弧形,该地块个别人家有长短不一的小楔形地。为保证正常打地垄,王某家地里就有两根几十米长的小垄楔形地。 根据双方土地台账,经过共同测量,张某家地从另一侧边界为起点向双方共同边界测量缺半根地垄;王某家地不以楔形地边界为起点向双方共同边界测量则少两根地垄,如果以楔形地边界为起点向双方共同边界测量,则多半根地垄。张某主张王某家楔形地在土地台账之中,王某则主张楔形地不在其土地台账之中。 现任村委会成员均不是当年分地小组成员,于是根据张某与王某提供的当年分地小组成员名单,村委会工作人员逐一打电话核实当年分地情况。在联系上的当年分地小组成员中对楔形地说法不一,有的说分地时不存在楔形地,有的说存在楔形地,但楔形地未算入总面积中。在找双方耕地邻居核实当年分地情况时,由于村里人都知道张某与王某因半根垄争议多年,耕地邻居均以分地时没去现场不知道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回答当时分地时实际情况。 鉴于无法还原当年分地时具体情况,从土地实际情况及双方系近亲属关系及入手,经过法官、村干部及相关村民共同入情入理讲解小事成仇的危害,劝告他们珍惜亲情,双方最终同意该争议地垄每家轮流种一年。 半根地垄标的虽然比较小,但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善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太山人民法庭立足于本职,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及时发现,及时介入,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有效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