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迫于法律的威慑,被执行人姜某主动履行2.3万元的还款义务。这也是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通过法律威慑,让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圆满执结的又一起执行案件。 2019年6月,姜某向赵某借款2.3万元,出具欠条一张。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姜某一直未履行,赵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姜某一直躲避执行。承办人杨波法官一边查找姜某可供执行财产,一边四处搜寻姜某下落。根据姜某的工作信息,杨法官调查到姜某有公积金存款6000余元后,立即进行扣划。结合赵某提供的信息和向姜某同事询问,杨法官先后四次去往姜某住所地及单位都未找到姜某,最后终于在当地某度假区找到。杨法官将其带回法院,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姜某有能力还款却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姜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躲避执行的严重性,立即与亲友联系筹款,并将剩余欠款交到法院执行款账户中,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 送走姜某,杨法官立即联系赵某,将足额执行款发放给他。案件成功执结,该案自立案至结案,仅用时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