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4月24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推进部署会议。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永辉主持会议,副院长曹亮到会,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学习传达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侯淅珉讲话精神,以及学习传达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习庆讲话精神。 宋永辉指出,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是“长效长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彻底除乱、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必胜信心,更大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宋永辉强调,要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全院各部门要继续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在审理案件中深挖其他线索,把线索核查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线索,及时提交院扫黑办组织甄别、移送相关单位。全院各部门要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主攻重点,坚决实行“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渐过筛,对查否线索再复核。 宋永辉强调,要继续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落实好“一案一整治”要求,坚持“一事一策”、“一案一策”,充分发挥“三书一函”机制作用,注重发现行业领域内的监管漏洞和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有针对性的发出司法建议,深化工作成果,充分实现人民法院社会功能。要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不断强化提前介入会商机制,继续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机关之间的联动性,及时协调会商,适时提前介入,按照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包保制度,由刑事审判庭长“一对一”包保负责案件具体工作,分管院领导总体调度指导,逐级压实责任,不断促进提前介入工作成效。同时,要坚持依法办案,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坚持“打准打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人为拔高、不降格处理;严格按照“三项规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案件性质,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工作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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