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法规意识的不断增强,发生纠纷到法院已是常态,大家对法院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尤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的期待更是与日俱增。 在执行实践中,尽管随着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的开通,很多疑难复杂被执行案件成功执结,但是还有一些通过网上对被执行人资金查控,仍会发现一无所有的被执行人。原来,很多被执行人都很狡猾,他们先法院一步转移资金财产,这个时候就要看执行法官的本事了。就比如下面这个案件: 4月14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等三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为264000元。申请执行人赵某对本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于周希说,本来这笔钱也不急着要,可眼下父母有病,急需这笔钱救命。 于是,于法官立即对三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进行了查控,但并没有查到他们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用钱,于法官决定立即赶赴双方当事人居住地抚松县调查财产线索。 4月15日,于法官带领执行团队在抚松县在对三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三被执行人申报了财产线索,但并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这时他观察到三名被执行人虽然生活不算富裕,可是厨房里还有新买的水果,想来就算没有一次将欠款还完的能力,偿还部分还是有可能的。 于法官决定对他们采用心理战。先是与他们闲话家长,然后,自然而然的转到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看到被执行人有所动摇他又讲起了相关案例,从子女教育工作被影响到失信被执行人被生意合作伙伴唾弃…… 终于,迫于心理压力三位被执行人说出了实情。原来三位被执行人系亲属关系,王某借了赵某的钱打算做生意,而王某和刘某系王某的担保人,但借款人王某做生意失败,其父母为了孩子做生意也背负了一身债,现在实在无力偿还,但表示可以先偿还一部分,剩下的钱慢慢还。 于法官抓住这个契机,立即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赵某,将三位被执行人的情况告知赵某,赵某表示理解三被执行人的难处,同意与三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接受王某分期还钱的请求。当天下午,借款人王某带来3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了赵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迎来了越来越多新的挑战,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决心与法官锲而不舍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信念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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