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司法护航未成年成长
房朝金
日期:2025年06月06日 来源:吉林城乡网

       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法院通过线上先行调解,妥善化解一起因抚养费引发的纠纷,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1系被告张某婚生子,2021年张某与妻子离婚后,法院判决张某1由母亲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随着近年物价上涨及张某1学业、医疗等开支增加,原抚养费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而张某1母亲无固定收入且未再婚,独自抚养压力骤增,遂诉至法院要求将抚养费提升至每月1500元。本案中,被告张某因远在山东烟台打工,无法到庭参与调解,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高效便民”原则,决定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跨越地域障碍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承办法官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以“亲情纽带”为切入点,线上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法理,强调抚养义务的法定性与持续性;另一方面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孩子成长需求及单亲母亲的现实困境。经法官耐心疏导,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表示愿意增加抚养费,并检讨“不应因距离疏远对孩子的关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自即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张某 1 成年且独立生活时止。张某还承诺将定期探望子女,以实际行动弥补亲情缺失。

       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能因婚姻的解除而怠于履行,否则不仅法律不允许,还会受到社会伦理的遣责。江源林区法院始终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重点工作,通过柔性调解、线上便民等举措,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本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送去生活保障,更以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 “离婚不离责” 的法治理念,呼吁父母用爱与责任陪伴子女成长,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初审:郭小宇

复审:韩铁英

终审:曹梦南

0
责任编辑:郭小宇
相关信息
吉 林 城 乡 网 版 权 所 有 ,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版权所有:吉林日报社(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600732 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火炬路1518号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迅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