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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开展3.15普法维权社会宣传活动
乔元兀 记者 侯春强
日期:2023年03月15日 来源:

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抚松县人民法院“普法小分队”以“诚信护航、助力3.15”为主题,深入到松江河镇部分药店、美容院、山货庄、食品店及街头开展流动普法宣讲活动,以法之名帮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诚信意识。

为提高普法活动质效,普法团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精心设计了图文并茂的宣传单及宣传手册,譬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消费者如何维权、3.15维权小知识的几个‘时间’及消费者维权系列案例分析。

“如果您购买的药品或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要保存好证据,并向销售者或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美容行业一定要注意美容化妆品质量问题,防止构成法律纠纷!”“没想到我们老百姓竟这么多的消费权益和维权手段,再买东西时我可多留几个心眼儿,万一遭遇不法侵害时好用法律维权!”

普法队员们走进一家又一家商铺宣讲有关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等方式,为广大经营者讲解经营者的主要任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醒他们要依法经营;普法队员在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册)的同时,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认真讲解合法权益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方式和措施,切实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活动中,普法团累计深入商家店铺15户,接触人数累计260余人次,散发法律宣传单(册)累计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疑问累计20条,社会普法宣讲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抚松法院通过开展“世界消费者维权日”社会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法官干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提升司法进“网格”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法打造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的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全社会人人争做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公民,人人争做维护社会诚实守信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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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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