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吉林省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分别在白城市洮北区、松原市前郭县举行。 每年6月是吉林省的草原普法宣传月。吉林省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目的是宣传草原法律法规、草原保护制度和草原管理政策,全面展示草原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进一步营造和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努力营造草原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2024年,吉林省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以“省市区”三级联动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在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在农村大集醒目位置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以音箱播放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清草原保护的重要性,自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进而达到群防群治、共同保护的效果。此次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草原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草原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草原保护意识,全力筑牢草原生态安全屏障。 草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吉林省草原资源丰富,全省草原面积共67.47万公顷。吉林省的草原位于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带、林草过渡带、西部草原防沙带,生态区位和生态价值重要。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深入实施了国土绿化示范试点、林草湿连通工程、公路两侧裸露地块种草覆绿等草原保护修复项目,强化草原执法监督,开展草原生物灾害防治,加强草原资源管护,完善草原保护地体系,建设国家草原自然公园。2023年共修复治理草原32.6万亩,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