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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春灌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4月03日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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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灌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4〕173号)要求,为促进我省粮食稳产增产,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切实加强春灌组织、协调和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春灌供水保障各项工作,吉林省水利厅发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春灌供水和农业节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杜绝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切不可耽误农时。要加强对春灌供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协调灌区骨干供水与田间用水关系,规范春灌供用水秩序,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全力支持春灌用水和抗旱保春耕生产。

二、做好巡查排查,及时维修养护

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春灌前对灌排设施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编制维养方案,并积极筹措资金,特别是用好水价改革大中型灌区维养资金,在春灌前完成灌溉设施和机电设备维修养护、疏浚渠道等工作,确保供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在春灌前做好信息系统和量测水设备的调试和检修工作,确保在2024年灌溉期实现用水计量和按方收费。

三、编制春灌方案,推进灌区节水

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去冬今春降水情况,会同气象、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动态分析研判来水、需水、供水形势。密切关注水情及土壤墒情变化,指导各大中型灌区制定春灌工作方案、供水计划和灌溉应急预案。同时,指导灌区全面落实取水许可、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各灌区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已建量测水设施和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水情、墒情等监测、预报及其信息数据的融合应用,坚决遏制“大水漫灌”现象,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四、科学调度水情,按时统计报告

各地要摸清灌区灌溉面积、用水情况、种植结构等情况。统计纳入全国大中型灌区名录中的大中型灌区面积(包括灌区设计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2024年实际灌溉面积)、春灌用水(包括灌区计划用水量、实际用水量、闸底板高程)、种植作物(包括水稻、玉米(高粱)、豆类、经济作物)。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自2024年4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每月1日、15日前将本级统计台账(见附件)发到指定邮箱,6月1日前报送春灌完成情况报告。

五、 抢抓春季工期,补齐工程短板

各地要抢抓春灌前有利时机,加大施工力量投入,一是确保完成2023年度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扫尾工作。二是要积极落实资金开展水毁修复,确保2023年灌区水毁工程春灌前完成修复。三是抓紧推进2024年度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国债资金现已下达,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完成招投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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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立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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